东莞将在现有14个湿地公园基础上,新建11个湿地公园,预计到2020年,全市共建成湿地公园25个,包括1个国家级湿地公园、2个省级湿地公园。 9月9日,东莞市委副书记、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,审议通过《东莞市湿地公园建设财政补助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实施方案”)等多个民生事项,实施方案明确了东莞湿地公园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。 东莞湿地资源丰富。据统计,全市湿地包括近海与海岸湿地、河流湿地和人工湿地3种湿地类型,总面积为30249.2公顷。目前,东莞已建成14个湿地公园,全市建成湿地公园总面积1648.77公顷。其中,麻涌华阳湖湿地公园列为国家湿地公园(试点),东莞生态园湿地景区成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。
迄今为止,东莞湿地保护率约20%,与《珠江三角洲地区湿地生态保护规划》要求2020年达到45%的指标有较大差距。为了补齐湿地公园的建设“短板”,方案提出,今后由各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级或市级以上湿地公园,其建设项目所属镇街(园区)审核后纳入补助范围,市财政将按湿地公园建设资金的50%进行补助。对于在污水处理、水环境治理方面有特殊要求的,湿地公园建设标准可适当提高,市财政补助资金向此类湿地公园倾斜。 方案还明确了列入市财政补贴湿地公园的基本条件。要求新建湿地公园内湿地面积不少于8公顷(具特殊价值或典型代表性的不低于5公顷),湿地面积应占公园总面积50%以上。同时,湿地公园属公益性质,享受财政补贴的建设项目对市民免费开放。 |